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的部署要求,积极响应教育部“千团万人推普强国行”号召,2026年7月,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学院联合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大学商贸物流学院组建的“山海同音”推普实践团,赴新疆喀什地区巴楚县英买里村和昆其布隆村,开展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并走进巴楚博物馆开展红色研学。这是继2025年之后,团队第二次深入南疆乡村,以普通话推广赋能乡村振兴,以语言相通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走村入户听乡音,一笔一画绘同心
“您家里平时说普通话多还是维吾尔语多?”“孩子在学校用普通话交流有困难吗?”实践团志愿者分组深入村民家中,逐户走访,与不同年龄段、不同职业的群众面对面交流。从放假在家的学生到田间劳作的妇女,从赶集归来的老人到村口的商贩,志愿者们边听边记,细致了解当地普通话使用频率、听说能力及学习意愿。几轮走访下来,不仅拉近了与村民的距离,也为后续推普活动的精准设计攒下了真实的一手资料。
拉家常里讲法规,普法宣讲入民心
“国家推广普通话,不是不让大家说方言,而是让咱们多一种本领。”在村文化大院,志愿者用拉家常的语气,向围坐的村民讲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核心条款。为让法律条文通俗易懂,团队将关键内容制作成图文对照的宣传卡片——汉字上方标注拼音,配以简笔画示意,方便不同识字水平的村民理解与留存。这样的微型普法贯穿实践全程,不讲大道理,只讲与百姓生活息息相关的事。
教室播撒航海梦,童声扬帆向未来
“大海上面有什么?”在色力布亚镇英买里村教室里,志愿者以郑和七下西洋的历史故事开篇,用生动的图片和语言,将航海文化与海上丝绸之路的图景展现在孩子们面前。船舶构造讲解、航海商贸词汇教学、“击鼓传花”单词卡游戏……课堂环节环环相扣,孩子们在互动中争相用普通话造句答题。手工拼装船模环节,志愿者引导大家用普通话交流操作步骤——“先拼船身”“再装甲板”,教室里不时响起成功的欢呼。下课后,不少孩子仍捧着船模反复端详,对海洋的向往连同说普通话的自信,悄然在心中扎根。
指尖非遗遇推普,巧手传承语亦传
在昆其布隆村,实践团将非遗手作体验与普通话推广相结合,开设了特色手工课堂。志愿者一边教授艾草枕、艾草坐垫和宋锦包的制作技艺,一边将“拉紧”“打结”“填充”“收口”等步骤关键词融入教学,让村民在动手实践中同步提升普通话应用能力。新疆籍志愿者在旁协助双语翻译,确保每位参与者都能跟上节奏。老手艺与新表达在指尖相遇,既为传统技艺的传承注入了活力,也让普通话在日常手作中真正用了起来。
夜校课堂学普语,生活场景解民忧
联合昆其布隆村夜校,实践团开设了“生活场景普通话”专项课堂,聚焦老年人外出购物、乘车出行中的语言痛点。志愿者围绕“多少钱”“便宜点行吗”“去巴扎怎么走”“到哪站下车”等高频实用短句,通过领读跟练和情景模拟,还原市集议价、公交问路等真实场景,帮助老人在反复练习中逐步提升普通话表达能力。课堂还同步教学手机扫码支付、视频通话等基础操作,帮助老年人跨越“语言关”与“数字关”,更好地融入现代生活。
直播培训练话术,手作好物出乡间
在昆其布隆村文化活动室,一场模拟电商直播培训正在进行。志愿者发挥专业优势,以村民们亲手制作的艾草枕、艾草坐垫、宋锦布包为案例,现场演示直播设备调试、镜头语言运用和产品卖点提炼。“手工制艾草枕,天然填充,助眠安神”“宋锦布包,手工制作,美观实用”——志愿者用标准普通话逐句示范,村民认真跟读、反复练习。团队还帮助整理了几套适用于不同产品的口播模板,将商务知识与乡村手作相结合,让手工制品不仅做得出来,更能用普通话讲得清楚、卖得出去。
红色展馆话初心,石榴花开映边疆
实践团组织当地青少年一同走进巴楚博物馆,开展红色研学实践。今年恰逢长征胜利90周年,在“伟大建党精神”专题展区,志愿者用通俗流畅的普通话为青少年讲解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讲到长征精神时,志愿者讲述红军跨越万水千山、沿途与各族百姓以共同语言沟通、革命火种才得以一路播撒的历史,引导青少年理解学好普通话同样是传承红色精神、增进民族团结的重要方式。巴楚历史陈列厅中,出土文物、老照片和百年变迁的实物资料,在普通话讲解中变得生动可感。从伟大建党精神到长征足迹,从千年巴楚到民族团结,红色记忆在语言传递中薪火相传。
山海同音不觉远,一程虽短情意长。“山海同音”实践团的足迹遍布英买里村和昆其布隆村的街巷院落。从入户调研到普法宣讲,从航海课堂到非遗手作,从银龄教学到电商培训,从红色研学到文化浸润,每一环节都围绕“让普通话真正用起来”这一目标,环环相扣、步步走实。团队在2025年实践基础上深化拓展,以扎实行动回应“强国行”号召,形成了一套可延续的推普实践方案。推普不是一次性的活动,而是一份长久的约定。语言通了,心就近了,民族团结的根基也越扎越深。期待更多青春力量加入这场接力,以语言为桥、以行动为纽带,在祖国最需要的地方续写青春担当。



















撰稿人:骆敏
初审:韩姝雯
终审:陈 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