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等八部委联合印发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教职成〔2021〕4号,附件1)、《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附件2)等文件要求以及学校近期发布的《关于2025-2026学年学生岗位实习工作安排的通知》,现将经济管理学院2026届毕业生岗位实习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事项 | 时间节点 | 责任人 | 其他说明 |
1 | 岗位实习工作宣贯会 | 第9-10周 | 学术办 学管办 | 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
2 | 安排指导教师 | 第10周 | 学术办 学生 | 学术办通知学生 |
3 | 导师见面会 | 第10-11周 | 指导教师 学生 | 指导教师自选时间 校外产教融合学生线上完成 |
4 | 岗位实习 | 25.11.24-26.6.15 | 指导教师 学生 | 工学云平台全过程管理 |
5 | 撰写《专业岗位实习报告》 | 学术办 指导教师 学生 | 学生完成后向指导教师提交盖章扫描PDF版实习报告、同时上传工学云。 |
二、顶岗实习
1.成立经管学院实习管理工作小组
组长:方爱华 王鹏
成员:李淼、陈佳、纪越、石玉玲(实习专员)、谭俊兰、韩姝雯、郭云丽、刘竹林、邵良佳、邹云美、王捷敏、任磊杰、沈钦文,马静、李睿、周雨萱
职责:负责岗位实习的组织管理和实施工作,具体包括审核专业实习计划、遴选与管理实习单位、组织学生实习安全教育、学生岗位实习过程管理、组织购买学生实习保险、管理实习指导教师、处理学生实习突发事件、组织实习材料归档与信息报送等工作。
经管学院实习专线:025-86176222 专员邮箱:20251186@jmi.edu.cn
2.明确岗位实习课程性质
根据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岗位实习是所有学生的必修课程,学生均须按照要求参加实习、通过考核后方可获得该课程学分(退伍复学学生除外)。实习考核成绩不合格的,只能参加课程积欠考核。岗位实习课程安排在第5学期后8周和第6学期前14周,共计22个学分。
学校统一采用“工学云”平台进行实习全过程管理,网址为:https://pra.gongxueyun.com/login(手机下载APP)。
3.合理选择实习单位
(1)统一安排实习单位。学生可选择学院统一安排的实习单位开展实习(实习企业名单另行发布)。学生参加学院统一安排实习的,学生应提交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的《学生岗位实习知情同意书》(随实习三方协议已发)。
(2)学生自主选择实习单位。学生可自行选择符合条件的实习单位。实习岗位应当符合专业培养目标要求,与所学专业对口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专业大类。自行选择实习单位的学生应提交由本人及其法定监护人(或家长)签字确认的《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附件3),经二级学院岗位实习管理工作小组审核、报教务处同意后实施。
4.规范签订实习协议
(1)签订协议。根据相关文件要求,为保障实习期间各方权益,学生参加实习前,学校(授权二级学院代表)、实习单位、学生三方必须签订《学生岗位实习三方协议》(一式三份已发),各方需依法严格履行协议中有关条款。
未按规定签订实习协议,学生不得进行顶岗实习,该课程不能获得学分。
(2)提交协议。学生应在实习前将经签字盖章的一式三份《岗位实习三方协议》(含《学生岗位实习知情同意书》)、《学生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自主实习需提交)纸质版提交到至德楼G205,学校统一盖章后返还学生。学生应在“工学云”手机APP“实习岗位”--“实习申请”模块上传经三方签字盖章的扫描版实习协议(自主实习需上传《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
未按规定提供实习协议等文档的纸质、电子版(“工学云”平台)进行备案的,无法认定学生参加实习,该门课程成绩不予认定。
5.实行跨省实习备案
学院统一安排学生跨省实习或学生自主选择跨省实习,学生应填写《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跨省实习、国(境)外实习报备信息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发送实习专员邮箱20251186@jmi.edu.cn。
经管学院岗位实习专员在实习期内(2025.11-2026.6)每月30日上报《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跨省实习、国(境)外实习报备信息汇总表》新增数据至教务处备案。
6.严格实习过程管理
(1)教师严格履行实习指导职责。学院为每名实习学生选派经验丰富、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安全防范意识高的实习指导教师全程指导、管理学生实习。实习指导教师应熟悉实习阶段的计划、任务和要求,在学生实习全过程中要与实习单位互相配合,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安全生产、道德法纪、心理健康等方面的教育。
实习指导教师指导工作参照《经济管理学院校外实习(实践)课程指导教师工作手册》要求执行(附件6)。
(2)学生严格遵守实习要求。学生在实习期间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实习要求和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实习纪律及实习协议,爱护实习单位设施设备,完成规定的实习任务。
①学生须在“工学云”平台完成全过程实习材料提报。实习前提交实习申请、实习三方协议、变更实习单位(重新签订协议)等材料;实习中提报具体的实习地点,每天在实习单位完成“工学云”平台打卡,打卡天数不少于100天;每周提交1篇实习周报;实习结束后,提交1篇不少于1500字的实习总结。上述材料单项超过1/3不能按时提交的,该门课程不能通过考核。
②实习期间应与指导教师、班主任及辅导员保持常态化联系,及时汇报实习期间的工作、生活、学习和心理等各个方面情况。有重要事项、突发情况或其他需要帮助的情形应及时向指导教师汇报。
③学生因故或因病不能参加岗位实习,必须持有关证明向所在二级学院及实习单位请假。病事假超过岗位实习天数的1/3 以上或无故缺勤天数超过岗位实习天数的 1/4 以上者,该门课程不能通过考核。
④退役复学学生免修岗位实习课程。学生应在教务系统申请课程免修(上传退伍证),同时在“工学云”系统申请免实习。
7. 加强实习安全管理
(1)学生实习前须参加二级学院组织的实习安全教育。学生须在实习前接受包括生产安全、生活安全及防骗防诈安全等方面的教育,参加“毕业生顶岗实习安全主题教育班会”;学生应当在离校参加实习前签署《实习安全承诺书》(随实习三方协议下发)。学生在进入工作岗位前务必参加实习单位组织的安全培训。学生若发现实习单位违反国家相关安全生产规定安排学生实习的,应及时向校内实习指导老师和学院岗位实习专员汇报,以便学院及时干预、纠正。
学院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实习学生购买实习责任保险。
(2)执行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生在实习期间发生安全事故,学院接到通报后立即启动“实习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学生校内实习指导教师(或其辅导员、班主任)在获悉具体情况后应立即向学院实习管理工作小组组长、岗位实习专员汇报,同时通知学生家长;学院将实习安全事故具体情况上报教务处,同时与实习单位在第一时间采取救治措施,会同学工处妥善做好善后工作和心理抚慰;教务处将实习安全事故情况上报分管校领导,同时上报学校安全工作委员会。
三、《岗位实习报告》撰写要求
1.2023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已将《毕业论文》课程调整为《毕业设计(专业实习报告)》。根据各专业教学实际,学生统一撰写《岗位实习报告》。学生需提交符合撰写规范要求的《岗位实习报告》,通过审核后方可获得相应学分。
2.学生应在教师指导下独立完成《岗位实习报告》撰写,严禁剽窃、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
3.学生应在实习结束前(6月15日)完成《岗位实习报告》撰写,经实习单位盖章确认后扫描成PDF版提交指导教师,同时上传工学云平台,由指导教师审核批阅。不能按时提交的,不能获得对应学分。
4.《岗位实习报告》内实习报告页每周至少记录3天,其他部分撰写内容及格式具体要求详见附件7。
附件:
1.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2021版)
2.江苏海事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实习管理办法
3.学生自主岗位实习申请表
5.江苏省职业学校学生跨省实习、国(境)外实习报备信息汇总表
6.经济管理学院校外实习(实践)课程指导教师工作手册
7.经济管理学院学生岗位实习报告
8.经济管理学院实习(实践)指导记录表
经济管理学院
2025年11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