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向下取整),其中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指标数必须在参加考核的事业编制人员总数20%以内的原则,进行考核。
学院在民主测评、教科研工作量等核定后,学院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荐结果如下:
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起两日内反馈给经济管理学院考核组。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1月4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按照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原则上在参加考核总人数的20%以内(向下取整),其中事业编制人员优秀指标数必须在参加考核的事业编制人员总数20%以内的原则,进行考核。
学院在民主测评、教科研工作量等核定后,学院教职工考核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推荐结果如下:
如有疑问请在公示期起两日内反馈给经济管理学院考核组。
经济管理学院
2023年1月4日